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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某某劳动纠纷案例

时间:2026-05-12 17:24:17 点击:1

【基本案情】

主体与背景 甲方为重庆青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,乙方为劳动者李某某,双方此前存在劳务 / 用工关系,因社保缴纳不足、离职补偿等事宜产生争议,乙方已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(案号:(2024) 渝 0108 民初 XXX 号)。 

争议核心 乙方主张甲方在其工作期间,存在社保缴纳年限不足、无法办理退休导致社保待遇受损等问题,要求甲方承担经济补偿;同时就用工相关事项提出诉求,双方就此引发诉讼。 

协商过程 经双方友好协商,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,约定以一次性支付补偿款的方式,一次性了结双方用工期间的全部权利义务。

和解关键条款 

双方确认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解除劳务关系;

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120000 元,款项用途涵盖社保不足补缴、退休待遇损失、离职补偿等全部相关经济补偿;

乙方收到款项后,需向法院撤回本次诉讼,且就社保、用工相关事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;

协议为一次性了结,双方再无任何经济债务关系,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主张额外费用;

乙方需对协议内容保密,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返还全部款项。

【裁判结果】

和解履行情况 乙方已实际收到甲方支付的和解款人民币 120000 元,并出具了收条,确认款项性质为和解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补偿款。

程序处理 根据和解协议约定,乙方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 (2024) 渝 0108 民初 XXX 号案件的起诉,法院依法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,案件终结。

实体权利义务终结 协议履行后,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、工资、补偿等全部事项再无争议,乙方放弃就本案及相关用工事项的一切诉讼权利,甲方无需再承担任何用工相关的法律责任。  

法律效果 本案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,双方权利义务一次性清结,既避免了诉讼程序的继续推进,也实现了双方争议的实质解决,该和解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,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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