贷款还清公司拒不过户?律师助力网约车司机成功拿回车辆产权
网约车司机王师傅(化名)于2021年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东风风神E70一辆,挂靠在重庆某汽车销售公司名下运营,并支付了10000元入职保证金。双方先后签订了两份合同:第一份约定挂靠“直至车辆报废为止”,第二份则明确约定“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过户”,并注明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。
2024年8月,王师傅还清全部12万元贷款,斯泰兰蒂斯融资租赁公司出具了租金结清证明。当王师傅要求公司配合过户时,公司却以“挂靠期未满8年”“曾未购买商业险构成违约”等理由拒绝,并称保证金已转为车款不予退还。
多次协商无果后,王师傅委托本所彭景律师提起诉讼。彭律师重点论证:后签订的《车辆挂靠协议书》已经变更了原合同关于长期挂靠的约定,“无条件配合过户”意味着王师傅有权随时要求过户;同时,挂靠合同具有委托合同特征,双方信任基础已丧失,依法可以解除。
法院判决全额支持我方核心诉求:
1. 解除双方车辆挂靠关系;
2. 确认案涉车辆所有权归王师傅所有;
3. 判令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。
(关于违约金20000元的请求,因合同中未约定不配合过户的违约责任,未获支持;王师傅自愿撤回了保证金的诉讼请求。)
彭景律师提醒:网约车挂靠纠纷中,后续签订的“无条件过户”条款往往是打破长期挂靠约束的关键。只要能够证明自己是实际出资人和贷款偿还人,法律就应当确认您的车辆所有权。面对公司无理刁难,果断通过诉讼维权,才能真正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。












